贵阳贵安:创新“森林司法碳票”交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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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碳汇是林业部门服务“双碳”战略、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实践。贵阳贵安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印发《贵阳贵安运用森林碳票推进生态修复实施方案(试行)》,将森林碳汇转化为可交易的森林碳票,切实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通道。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森林碳票交易68单,累计签约交易面积1483亩、交易金额575.40万元。在已交易的森林碳汇中,涉林刑事案件3起、司法公益诉讼案件1起引入林业碳票替代生态修复,实现了惩治违法和森林生态修复双赢,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实效。
聚焦难题“找路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难以实现原地恢复的问题,引导违法责任人自愿购买第三方森林碳票作为替代履行方式,避免原地恢复现实争议和解决执行难的问题。针对违法主体异地恢复找地难、耗时长等问题,运用森林碳票替代生态修复这一司法救济途径,加快推动案件及时整改、销号、结案,为项目主体补办使用林地手续打通路径。针对森林碳票“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建立全市统一的交易平台,供给方可通过平台找到“买家”,涉案主体需求方可通过平台找到“卖家”,畅通森林碳票交易渠道。
探索创新“建机制”。回答“值多少”。制定《贵阳贵安森林“碳库+”计量评估技术方法(试行)》并通过专家论证,科学评估森林固碳释氧等综合生态价值并以森林碳票的形式进行体现。解决“钱在哪”。通过森林碳票交易的形式,鼓励机关、企业、社团、基层组织和个人植树造林,增加造林投入和收益,实现“谁投资、谁造林、谁收益”,促进森林碳票储备。明确“何标准”。将涉林案件异地植被恢复的森林碳票与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碳汇标准对接,明确可纳入的条件,即2019年以来新造或实施抚育的森林、造林年限1年以上、成活率超过85%、监测期限为1年等相关条件,为融入全国统一碳汇市场奠定基础。
深化联动“促落实”。探索林业碳汇与公益诉讼有效衔接,充分利用林长制有关工作机制,市林业局、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开展协调联动,建立“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林长+庭长”等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将森林碳票运用到生态修复相关行政、司法实践当中,构建起“森林碳票+生态修复+生态损害赔偿”模式。加快建立市森林碳票交易体系,完善交易制度,畅通交易渠道,对辖区内涉林案件责任主体,引导其通过自愿购买森林碳票,深入落实森林生态修复责任和义务,有效盘活森林生态资源,逐步形成森林资源生态价值向经济效益转化通道。
来源 贵州省林业局公告
编辑 唐怒娇
二审 方春英 游正兰
三审 黄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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